各职能处室、研究组、基地后勤部、院属企业:
为加强我院科研仪器条件管理,根据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院将成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仪器管委会”)。现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仪器管委会委员人选,各单位/部门推荐1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院科研条件、后勤、财务、基建主管院领导;
2、院科研条件、后勤、财务、基建部门相关负责人;
3、各研究组组务会成员;
4、院属企业仪器设备或设备工程专家。
请各部门于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推荐人员名单(纸质版,见附件)报送我处。
联系人:孟祥雪(粮科大厦1003室,15210428716)
附件:院仪器管委会委员推荐名单
科研条件处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