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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修购项目预算执行及绩效考评 的通知

各研究组:

我处于近日收到财务处转来局下发我院2017年预算批复通知,由于文件不能公开,结合今年修购项目执行情况,现将文件中关于预算执行相关事宜强调如下:

1、更好履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各项预算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预算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追责。

2、认真组织好预算执行。一是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申请调剂预算资金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需报经财政部批准的,应提出调整预算的依据和建议,经局领导批准后,报财政部审批。三是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力争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的同时,要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办事,强化对各项支出的审核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3、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一是今年财政部在批复各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了各一级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相关二级项目的绩效目标也分解到你单位,切实强化项目执行中的绩效监控,逐步扩大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范围,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要做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将绩效自评及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三是借助第三方机构、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法。四是加强绩效信息应用,健全绩效信息同预算编制结合的机制,并将绩效评价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4、绩效评价工作。预算年度结束后,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182月底前将各项目自评结果报送规划财务司,作为今后年度安排预算的依据。

请各研究组高度重视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品目名称、国别、预算金额等与批复内容有变化、放置空间及运行条件等有不满足现象的,于2017625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及组长签字后的纸质版交予我处,以便院统一向局财务司报财政部批准。切不可自行变通而导致项目执行无法推进或出现违规现象或廉政风险问题,请大家共同遵守项目执行规则。

联系人:孟祥雪。电话58523663。邮箱:mxx@chinagrain.org

附件: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2017年粮油生物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调整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