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条件处便函〔2017〕8号
各职能处室、研究组:
根据我院印发的《关于规范业务往来人员就餐管理的通知》,现就规范昌平实验基地业务往来人员就餐事项通知如下:
1、各处室、研究组业务往来人员需到昌平基地食堂就餐,请填写《昌平实验基地业务往来人员食堂就餐审批单》(详见附件)。5人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前半天交给昌平基地后勤部;5-30人,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后,提前1天交给昌平基地后勤部。
2、受条件限制,圆桌餐最高接待人数:午餐不超过10人,晚餐不超过20人;盘餐不超过30人。
3、我院陪同人员就餐费用由个人餐卡结算;业务往来人员的盘餐费用由院统一支付,圆桌餐费用由申请就餐的研究组课题经费支付。昌平基地后勤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时须注明就餐总人次,并附所有审批单。
附件: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昌平实验基地业务往来人员食堂就餐审批单
科研条件处
2017年5月22日